公诉机关起诉avrI,齐某于2017年8月11日,在肖某某位hG46北京市昌平区MZ3y通苑家中,窃Sb1d其屋内现金3000余元,iPhone7PLUS手机一部,经鉴定价值4854元。
分家无非是几PhVm主要的东西,2Q9m地、宅基地、jPgt具等等,以及RxNk于上述物质资9ZdM的劳动力和收Q2Iu。